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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遵守REACH认证非欧盟公司和欧盟公司的不同
如何遵守REACH
物质,制剂(“混合物”)和物品在REACH法规下有不同的规定。同时,非欧盟公司和欧盟公司有不同的义务。
对欧盟制造商(M)/进口商(I)的化学品和制剂的建议
1.在制造/进口之前,M / I应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预注册/ 注册每年生产/进口超过1吨的物质;
2.在2008年12月1日之后首次进口/生产超过1吨物质的公司可以完成“ 延迟预注册 ”;
3.如果非欧盟供应商通过任命REACH Only代表(OR)进行注册,则欧盟进口商将免于REACH注册; 但是,进口商需要与供应商的OR确认他们是在进口商的库存中,他们的吨位和用途都包括在OR的注册中。这可以通过向唯一代表索取REACH4.合规证书来完成。点击此处查看欧盟进口商的更多REACH合规提示 ;
5.如果物质或制剂符合危险分类标准,欧盟进口商应根据REACH和CLP法规要求或准备最新的安全数据表 ;
6.M / I将以SDS /暴露场景的形式传达供应链中化学品安全使用信息(风险管理措施);
M / I可以履行更多义务,例如REACH规定的授权和限制。
请注意:公司还需要遵守CLP法规。
对非欧盟化学公司的建议
1.在将其物质出口到欧盟之前,如果出口到欧盟的物质数量超过每年1吨(除非其进口商已经注册),非欧盟公司需要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预注册或注册其物质;
2.非欧盟公司在2008年12月1日之后首次向欧盟出口物质,其物质量超过1吨,可以提交“ 延迟预注册 ”;
3.非欧盟公司通常需要指定一名唯一代表向ECHA提交(预先)注册,因为只有欧盟的法律实体才能注册;
4.非欧盟公司有义务通知其欧盟进口商任命唯一代表;
5.如果物质或制剂符合危险分类标准,非欧盟公司必须在首次交付物质或制剂时根据REACH和CLP标准提供安全数据表 ;
6.非欧盟公司可以履行授权和限制等更多义务;
7.非欧盟公司如果对目前唯一的代表不满意,可以只转让代表;
8.对下游用户的建议(DU)
下游用户是在共同体内建立的任何自然人或法人,除制造商或进口商外,在其工业或专业活动中使用某种物质,无论是自己还是在准备中。
物质的下游用户通常没有登记义务;
下游用户有权向供应商公布其用途,以便供应商可以将这些用途纳入其化学品安全评估中,作为“已识别的用途”作为注册档案的一部分;
如果注册档案中未包含其使用,则下游用户必须准备自己的化学品安全报告(包括开发暴露场景);
下游用户应向供应商索取符合REACH和CLP的SDS,并遵循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对物品供应商和进口商的建议
注册:如果物质在正常和合理的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被释放,物品供应商/进口商应在物品中注册物质,并且预定释放物品中存在的物质总量超过每年1吨。例如,需要记录标记中的墨水或管中的涂料;
物质鉴定:物品供应商或物品进口商应在其产品中识别可能高度关注的物质(SVHC)和限用物质。他们可以通过自己进行测试或要求供应商进行测试来实现。
沟通要求:如果物品中存在SVHC,浓度高于0.1%(w / w),物品供应商和进口商有义务将供应链上的物品通知接收者有关化学品名称和如何文章可以安全使用。REACH进一步要求在消费者要求后45天内提供此信息;
通知:如果物品中存在的任何SVHC浓度高于0.1%(w / w)且每个生产商或进口商的SVHC总量超过1吨,则需要通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SVHC候选人名单将不时定期更新。
授权:除非公司获得授权,否则REACH附件XIV中列出的SVHC不得在设定日期后使用,投放市场或进口到欧盟;
物质,制剂(“混合物”)和物品在REACH法规下有不同的规定。同时,非欧盟公司和欧盟公司有不同的义务。
对欧盟制造商(M)/进口商(I)的化学品和制剂的建议
1.在制造/进口之前,M / I应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预注册/ 注册每年生产/进口超过1吨的物质;
2.在2008年12月1日之后首次进口/生产超过1吨物质的公司可以完成“ 延迟预注册 ”;
3.如果非欧盟供应商通过任命REACH Only代表(OR)进行注册,则欧盟进口商将免于REACH注册; 但是,进口商需要与供应商的OR确认他们是在进口商的库存中,他们的吨位和用途都包括在OR的注册中。这可以通过向唯一代表索取REACH4.合规证书来完成。点击此处查看欧盟进口商的更多REACH合规提示 ;
5.如果物质或制剂符合危险分类标准,欧盟进口商应根据REACH和CLP法规要求或准备最新的安全数据表 ;
6.M / I将以SDS /暴露场景的形式传达供应链中化学品安全使用信息(风险管理措施);
M / I可以履行更多义务,例如REACH规定的授权和限制。
请注意:公司还需要遵守CLP法规。
对非欧盟化学公司的建议
1.在将其物质出口到欧盟之前,如果出口到欧盟的物质数量超过每年1吨(除非其进口商已经注册),非欧盟公司需要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预注册或注册其物质;
2.非欧盟公司在2008年12月1日之后首次向欧盟出口物质,其物质量超过1吨,可以提交“ 延迟预注册 ”;
3.非欧盟公司通常需要指定一名唯一代表向ECHA提交(预先)注册,因为只有欧盟的法律实体才能注册;
4.非欧盟公司有义务通知其欧盟进口商任命唯一代表;
5.如果物质或制剂符合危险分类标准,非欧盟公司必须在首次交付物质或制剂时根据REACH和CLP标准提供安全数据表 ;
6.非欧盟公司可以履行授权和限制等更多义务;
7.非欧盟公司如果对目前唯一的代表不满意,可以只转让代表;
8.对下游用户的建议(DU)
下游用户是在共同体内建立的任何自然人或法人,除制造商或进口商外,在其工业或专业活动中使用某种物质,无论是自己还是在准备中。
物质的下游用户通常没有登记义务;
下游用户有权向供应商公布其用途,以便供应商可以将这些用途纳入其化学品安全评估中,作为“已识别的用途”作为注册档案的一部分;
如果注册档案中未包含其使用,则下游用户必须准备自己的化学品安全报告(包括开发暴露场景);
下游用户应向供应商索取符合REACH和CLP的SDS,并遵循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对物品供应商和进口商的建议
注册:如果物质在正常和合理的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被释放,物品供应商/进口商应在物品中注册物质,并且预定释放物品中存在的物质总量超过每年1吨。例如,需要记录标记中的墨水或管中的涂料;
物质鉴定:物品供应商或物品进口商应在其产品中识别可能高度关注的物质(SVHC)和限用物质。他们可以通过自己进行测试或要求供应商进行测试来实现。
沟通要求:如果物品中存在SVHC,浓度高于0.1%(w / w),物品供应商和进口商有义务将供应链上的物品通知接收者有关化学品名称和如何文章可以安全使用。REACH进一步要求在消费者要求后45天内提供此信息;
通知:如果物品中存在的任何SVHC浓度高于0.1%(w / w)且每个生产商或进口商的SVHC总量超过1吨,则需要通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SVHC候选人名单将不时定期更新。
授权:除非公司获得授权,否则REACH附件XIV中列出的SVHC不得在设定日期后使用,投放市场或进口到欧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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